2019年7月9日18:20广安纪检监察发帖《广安一剂猛药醒酒:18个月处分105人点名道姓曝光8人》并详细说明了曝光8人的违法行为细节,但我们惊喜地发现居然无一人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得不说是党员干部的又一“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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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如下:
广安市纪委 广安市监委通报8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件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确保纪严于法、纪在法前,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增强安全文明驾驶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市去年以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相关情况及典型案件通报如下。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我市共有105名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酒驾76人,醉驾29人,造成交通事故15起;受到党纪政务轻处分80人,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25人,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9人,被法院判处刑罚14人。
典型案件有:
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李红军酒驾案。2018年3月29日,李红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行政处罚。2019年6月,广安市纪委给予李红军党内警告处分。
岳池县政协原副县级干部胡安贵醉驾案。2018年3月19日,胡安贵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2018年4月,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对其醉酒驾驶行为决定不起诉。2019年3月,广安市纪委监委给予胡安贵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广安区方坪乡人民政府原副乡长陈波醉驾案。2018年3月7日,陈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两人受伤、两车受损。2018年6月,广安区人民检察院对其醉酒驾驶行为决定不起诉。2018年10月,广安区纪委监委给予陈波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前锋区小井乡大良小学教师万峰醉驾案。2018年11月7日,万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两人受伤、两车受损。2019年4月,前锋区人民检察院对其醉酒驾驶行为决定不起诉。2019年3月,前锋区纪委监委取消万峰预备党员资格,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华蓥市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赵代华酒驾案。2017年12月11日,赵代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行政处罚。2018年6月,华蓥市纪委给予赵代华党内警告处分。
岳池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工作人员谢冠宇醉驾案。2017年11月22日,谢冠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2018年11月,岳池县人民检察院对其醉酒驾驶行为决定不起诉。2018年7月,岳池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给予谢冠宇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武胜县烈面镇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陈川酒驾案。2019年4月26日,陈川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行政处罚。2019年5月,武胜县纪委给予陈川党内警告处分。
邻水县乘风外国语实验中学教师谭贵全醉驾案。2018年3月11日,谭贵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三车受损。2018年7月,邻水县人民法院对其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19年2月,邻水县教育局给予谭贵全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度娘”说:
2019年醉驾入刑标准最新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颁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
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近年来我国交通事故频发,其中因为醉驾导致的重大恶性交通事故屡屡见报,给社会造成了严重恶劣的影响。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驾将作为危险驾驶罪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下面是醉驾入刑标准最新规定,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颁布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