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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吐槽] 内蒙古反杀案和昆山反杀案:同人不同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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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0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昆山反杀案尘埃落定,但在内蒙古,一起相似的案件再度牵动了自我防卫这颗敏感而脆弱的心。(消息来源http://news.sina.com.cn/s/2018-09-19/doc-ifxeuwwr6098592.shtml
据报道,61岁的王生娃,因年轻时与村民郭三祥存在纠葛,2017年2月2日凌晨4点,潜入郭三祥家中对其头部连砍三斧,随后躲入院内。郭家女婿王铁柱、亲戚王玉成发现郭被砍伤后,在院内寻找行凶者足迹(当事人说当时并不知道行凶者还在院内,寻找足迹是出于保护案件证据),最后在碳堆里发现足迹,躲着的王生娃用木棒和双响炮攻击二人、并炸伤了王玉成,王铁柱用胳膊架住木棒并将木棍夺过,与王玉成一起用木棍、扫帚进行反击,致使王生娃倒地受伤。之后王生娃被送医,在医疗时王生娃承认自己砍伤郭三祥,之后被其家人用棍子殴打。最后王生娃于2月4日不治身亡。


法院判决:王铁柱、王玉成在自家院内制止王生娃的不法侵害,本属于正当防卫。但在防卫过程中,将王生娃击打倒地后并未放弃殴打,直到其不能动弹,最后造成死亡,是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今年年初,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二人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10年和7年,并附带民事赔偿6万多元。半年后,内蒙古高院认为一审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维持原判。

内蒙古高院于今年7月作出终审判决,刚好发生在昆山反杀案之前一个月。我们忍不住一声叹息:如果这份判决发生在昆山反杀案之后,结局有没有什么不同?同是正当防卫,一个被判无罪释放,一个被判长刑和赔款。那么,二者的案情有何相同和不同之处?下面我们来做一个比较。

1、发生的地点不同。昆山反杀案发生于公共场所(公路上);而内蒙古反杀案发生于居民家里,王生娃潜入郭三祥家中行凶。从这点看,内蒙古案中的王生娃更加恶劣,属于私闯民宅行凶。

2、事件的起因和动机不同。昆山反杀案属于行凶者酒后逞凶、事发突然,并无事先谋划;而内蒙古的王生娃属于为报私仇的有预谋的报复行凶。在这点上,内蒙古案中的王生娃比昆山案更加恶劣。

3、行凶者的手段有不同。昆山案的刘海龙是用刀背砍受害者的脖子;而内蒙古案的王生娃是在郭三祥熟睡之际,对准他的头部连砍三斧。所以,内蒙古案的王生娃行凶的手段更为残忍。

4、被不法侵犯者的伤势不同。昆山案的于海明只是受拳脚和刀背之轻伤、并未被砍伤;而内蒙古案的受害者郭三祥头部被连砍三斧,郭三祥的面部损伤被评定为重伤二级。另外,王生娃还用一捆点燃的二脚踢炸伤了王玉成。所以,内蒙古案的王生娃造成的伤害后果更严重。

5、(被反击至死的)死者当时的伤情不同。昆山反杀案中龙哥事发一小时后死亡;但内蒙古案的王生娃事发后就医时还能说话,于两天后不治身亡。所以,内蒙古案的王生娃当时受伤较轻。

6、用于防卫和反击的武器有相同之处。昆山案中于建明用于反击的刀来自于反夺了行凶者的刀;内蒙古案中用于反击的木棍同样来自于反夺了行凶者王生娃的木棍。另外的反击器具,也是王玉成等人在发现王生娃还在院内、并受到攻击和王玉成被炸伤后才操起扫帚等进行反击的。二案的共同点是,防卫者都是在受到攻击后,才临时抢夺、寻找器具进行反击和自卫的,一开始并无蓄意伤害或报复的动机。

7、防卫是否过当?

昆山案的余建明一共砍了7刀,前面2刀是在和刘海龙争抢刀具的过程中砍的,接着的3刀是在刘海龙受伤倒地后起身的过程中砍下的,因为事发突然和事发时间太短,社会各界对这5刀属于正当防卫并无多大异议。而刘海龙转身往回走后,余建明还砍了2刀(这两刀均未砍中),这两刀曾引起了巨大争议,但最后警方和检方认定于建明连贯砍出的7刀均属于正当防卫,于建明无罪释放;

而在内蒙古案中,法院的判决显示“但在防卫过程中,将王生娃击打倒地后并未放弃殴打,直到其不能动弹。”正是依据这句话,王铁柱、王玉成被判防卫过当,被判徒刑和民事赔偿。而郭三祥的妻子等人则说,他们当时只是想控制住王生娃,(在黑夜中)并不知道王生娃伤得有多重。

这是争议的焦点。昆山案中,于建明在刘海龙受伤倒地后、以及转身往回走之后仍然砍下了5刀,但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因为人在生命受到侵害和严重威胁之时,不可能做到足够的清醒,也没有时间和机会给防卫者停下来去确认行凶者是否还有反击的能力和意愿,因为,如果防卫者停顿片刻,也许倒地身亡的人就是自己。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内蒙古案中的行凶者王生娃具有主观的动机,是蓄意行凶报复而不是临时起意;是私闯民宅行凶而不是在公共场所的偶然冲突;其行凶的手段更加残忍,有理由怀疑其一开始就有置人于死地的动机;其造成的后果也要严重得多、达到面部重伤二级。

但面对一起比昆山案更加恶劣的犯罪,正当防卫者为何被判防卫过当而获刑?因为法院认为防卫者在王生娃倒地后并未放弃殴打。

不同的声音:

王铁柱、王玉成一方家属说:在打斗中我们不知道对方是谁、也不知道他伤多重,我们只想控制住他,王玉成的儿子说:“我父亲还劝大家不要打头。”他们的律师说:整个案件首先是王生娃故意杀人、被发现后才杀人未遂;王生娃的死亡属于意外,王铁柱、王玉成在黑夜中看不清对方手中的武器,他们只是想保护家人的安全。

王生娃一方家属说:王铁柱、王玉成是故意杀人,正当防卫就可以把人打死啊?他们的律师说:案件已经终审完毕,它和昆山案没有可比性。

本案尚存的悬念:

王玉成的家属目前已经向内蒙古高院提出申诉,结局如何,不得而知;另外,郭三祥被砍成二级重伤,是否得到了应有的赔偿?

对此,想借用某官媒关于昆山反杀案的一句说辞:“不能要求人人都是黄飞鸿。”

我们不是武侠小说中传说的武功卓绝的高手,我们在面对穷凶恶极的侵犯者、面对严重的生命威胁时,没有足够的机会、时间和“功力”去判断对方是否还有攻击的能力和意愿。

为此,我们呼吁,给正当防卫的人多一点宽容,不能苛刻一个在危急关头保命的人,能够像X光一样精准地透视侵犯者(的反击能力和意愿),让老实本分的人起码在呆在自己家里的时候,有足够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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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20 16: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昆山反杀案只能说是运气好,有监控,全国网友关注此事。如果没有全国网友的重点关注,那姓于的下半生必将在牢房里渡过。

发表于 2018-9-20 16: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国司法人员目前判案是只关注结果,而忽略了其前因后果才是关键。也就是说目前我国的司法体系是保护犯罪分子,而限制了遵纪守法的人。

 楼主| 发表于 2018-9-20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堝敵縿 发表于 2018-9-20 16:48
昆山反杀案只能说是运气好,有监控,全国网友关注此事。如果没有全国网友的重点关注,那姓于的下半生必将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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