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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咬死人主人不认?给狗验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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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2 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活中,为了确定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做DNA鉴定挺常见。但您听说过给狗做DNA鉴定吗?


2017年12月,四川德阳市罗江区万安镇一名七旬太婆不幸遇害,民警调查发现,老人死亡符合犬齿动物咬伤特征,民警找到狗主人,狗主人却不愿承认。因此,警方辗转四川成都、江西、北京对4只有嫌疑的狗做DNA鉴定。最终,受害者家属获赔各类经济补偿共计11万余元。


七旬老人惨死


2017年12月,刘大爷的老伴周某在村里不幸遇害。


接到报警,辖区民警赶赴现场调查,发现死者周某疑似被动物咬伤致死。


但事发地属农村偏僻区域,调查取证、证据审验难度非常高。通过调查,民警核实了死者身份。周某(女、71岁、居住在罗江区万安镇凯江村),是一名年老体弱多病的农村妇女,死者身上伤痕累累。


案发突然,此案备受当地群众关注。


罗江区公安分局随即抽调民警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此案。


专案组民警兵分三路,通过周边走访、现场勘验及尸体检验,发现死者的外伤符合犬齿动物咬伤特征,并在现场几百米外的坡地发现了死者被撕咬破碎的衣物。


DNA鉴定锁真凶


随着侦查工作展开,专案组加强了对附近饲养犬只等烈性动物的摸查,发现案发地点附近鱼塘主人肖某华、谢某为看管鱼塘饲养了四只狗,其中一只马犬已两次咬伤附近村民,且有一次是扯断拴狗铁链咬伤村民。


专案组民警将侦查重点集中在肖某华饲养的犬只上,通过询问,肖某华及其家人始终否认此间有放养狗或狗挣断链条外出的情况。


为清楚认定伤人恶犬、确定狗主,罗江公安分局技术人员提取了死者伤口附近衣物上残留的DNA及肖某华家四只犬的血样,送往公安部南昌警犬DNA实验室比对鉴定。


经鉴定得出:DNA数据与肖某华所养犬只同一,但肖某华仍对检验结论不予认可。


2018年7月,罗江区公安分局再次将检材送往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检验鉴定,最终鉴定结果认定伤人致死的犬只系肖某华家饲养的马犬。


狗主人被判赔11万余元


犬只DNA的比对鉴定结果,确定了案件性质,并对伤人致死犬只认定提供了证据支持。


拿到鉴定结果后,死者家属向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8年11月13日,罗江人民法院受理了肖某华、谢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由于肖某华和谢某的放任和疏于管理是造成本次伤害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近期,法院依法判决两人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家属获赔各类经济补偿共计1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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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0-4-22 18:29
我在四川天吴电梯部件有限公司剪板工种,推了两年钢板造成双膝半月板损伤被单位开除,工伤不予认定请问怎么鉴定?严安荣,电话13568406349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4 13:27
一位老人被狗咬死,这可能比满清十大酷刑还惨吧?狗的主人应该清楚自己的狗有多凶,这绝对是故意纵容!这世道不是法制社会吗?为什么狗主人却逍遥法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18:26
除了赔钱,应该判养狗不管狗的有期tu刑十年,现在满大街满村狗乱蹿,如果被狗咬还找不到谁养的,为了人民的不被狗咬的安全,强烈要求政府把这些没被拴,乱蹿的狗逮住处死,要喂狗的必须给狗办身份证,把狗血存入DNE库,一定要定期办打狂犬疫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13:52
法制社会,应该以法为主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3 13:32
罗江民警辛苦啦,法院判轻了

发表于 2019-4-22 22: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2 15:43
违法成本太低了,有钱的人在乎这2个钱?应该追究法律责任哦!此时爱狗人士怎么没声音了呢?你们应该出来跳了。

发表于 2019-4-22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谁不爽,养条大狗,咬死他,再准备11万就行了

发表于 2019-4-22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件应该定位为过失杀人罪。明知道恶犬可能伤人,没有尽到管理责任,才导致伤人致死的结果。尽管没有主观故意,但放任才出现这种结果。

民警确实辛苦,把直接证据找出来了,但没有追究刑事责任,案件起不到防范今后类似问题发生的作用,应该是个失败的案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2 14:20
我就是这的人,咋没有听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2 13:40
的确判的太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2 13:14
应该赔,我认为现在有的养狗真的不负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2 12:52
那狗都打死吃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2 12:51
光赔钱,不给狗主人判刑吗?自己养的狗存在安全隐患,而且狗已经发生过咬人事件,还不整改,这次把人咬死了,属于监管不当,多次拒不整改,是事故的直接起因,为什么不给狗主人判刑???要这么说的话,我养个藏獒,用劣质绳索栓住,它自己跑了把人咬死,我只赔钱就行了??人命只值几个臭钱,而不该让有过失罪的人的受刑法劳改,杜绝再次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2 12:49
很多人养烈性犬会往更烈性去培养 相当于怂恿狗去咬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2 12:33
弱弱的问一句,所谓的爱狗人士咋个不喷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2 12:30
终于对错分清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2 12:29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是好的!但是我想说的是,为何当时不做DNA检测,时隔那么久才做DNA检测呢?这算不算犯罪呢???17年的事情18年才定案,内情我们是不知道,但是科技如此发达就不能当时取样吗???除非内情很深对吧!这是动物伤人之死事件,如果是人杀人,又需要多少时间呢???杀人就是杀人,没得动机不动机的事情之类,国家没有给以私人名义执法的权力,所以杀人就是杀人无可厚非。当然动物也有生存的权力,因为大自然是公平的,人类世界有人类世界的法则,大自然也有大自然的法则,不要因为动物伤人事件就大量捕杀动物,那样老天爷也会毁灭人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4-22 12:28
呵,之前有一起狗咬人事件,结果直接判狗安乐死,狗主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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